有机实验室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4-04 点击数:

一.    本规章适用于在基础有机实验室做有机化学实验(非基础课)的所有学生。

二.    基本规范制度

1.  严格遵守《有机化学实验室规范与要求》和其他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员的管理。

2.  第一次进入实验室,管理员许可后,学生可在实验操作台下选择一个空柜,用标签纸注明姓名、班级和电话,在实验期间该柜由该生负责,可存放实验药品与玻璃仪器。实验完成后,请清空柜内物品,撕掉门上的标签。

3.  每次进入实验室前均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请毕业生遵照实验室规范与要求自觉维护实验室卫生,并负责个人的实验台,使用公用仪器的同学及时清洁公用仪器处。

4.  在不影响基础有机实验开课的前提下,实验室可为毕业生准备常规的玻璃仪器。毕业生需登记后领取,自行保存使用,实验全部完成后清理干净归还实验室。

5.  不可随意取用实验室仪器药品(特别是实验室为基础有机实验准备的仪器和药品),一经发现,必上报指导老师和相关院领导,从严处理。

6.  在进行加热、加压、蒸馏等操作时,不可随意离开现场;若因故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若要进行回流,时间较长(超过下班时间)或需要过夜反应时,需提前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报备,并注明“姓名、实验名称、回流所需时长和开始时间、联系电话”于实验装置前;若没有报备没留纸注明,实验室管理人员于每日下班时关水关电。

7.  使用公用设备前先在相应登记本上登记,使用后需进行相应清洁烘干设备不允许过夜使用,若要长时间使用烘箱,请登记并写明姓名、班级、电话号码,设定温度、所需时长和开始时间;请尽量估算在下班之前完成。若未填表登记、超过下班时间,管理员有权强行终止。

8.  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因违规使用引发的事故由相关学生及指导老师承担责任。

9.  毕业生借用加热设备,应向实验室管理员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基础有机实验开课的前提下,可填表登记后暂借与毕业生在实验室使用;需在预定时间归还。

10.在实验室为毕业生开门做实验期间,若有其余同学进实验室随意拿取基础实验室仪器、药品,借用烘箱或真空泵,请他们先找管理员申请,并自觉监督他们使用完毕后打扫干净。

11.实验室必须时刻留人,人离开随手关门,若因无人而造成基础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药品丢失,责任由当日做实验学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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