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下半年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田雪萍 时间:2019-10-19 点击数:

     

 



各二级组织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所有项目原任务书中计划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工作或研究总结工作,并要求在规定日期前结题。

2. 主持人应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3.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立项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还未结题的,本次必须提交结题材料,否则将予撤项处理。

4. 由于市社科联项目结题以后由市社科联负责评审, 2016年及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市社科联项目,本次必须提交结题材料,否则将予撤项处理。

5. 由于市科技局项目结题以后由市科技局负责评审,2017年及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市科技局项目,均需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逾期未结题者,将按撤项处理。

二、材料要求

(一)结题材料

1. 省教育厅项目、市科技局项目、2016年及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市社科联项目(材料1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2. 省自科基金项目(材料3份):① 结题表;② 任务书或合同书;③ 项目研究报告;   ④ 附件材料;

3. 其他纵向项目按立项部门具体通知要求执行。

(二)附件材料

1. 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2. 专利证书复印件;

3. 著作原件;

4. 鉴定证书。

(三)说明

1. 如立项部门对结题另有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 所有结题材料请用A4纸胶装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

3.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会把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要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插入电子文档,再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中填报。(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湖南城院科研管理群”,群号:152623411)

三、时间要求

1.教育厅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4年;

2.科技厅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

3.其他市厅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在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不按时结题的,将按照《湖南城市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7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2. 各类结题材料表格请在科研处网页(http://kjc.hncu.net)的“下载专区”下载;  

3. 所有项目需填写“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单独提交1份,不需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4. 所有结题材料 (结题申请表和附件等,以及“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都请发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文档请按以下格式统一命名:项目编号+立项单位项目结题材料+负责人姓名

5. 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11月10日-11月20日。

五、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受理地点:一办公楼408室;

联系人:罗东霞

联系电话: 6355075

邮箱:6318709@

湖南城市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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