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毕业证发放条件

作者: 时间:2013-06-23 点击数: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毕业证发放要求

1.所有考试科目及格,完成所有实践性教学环节(含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生产见习等),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2.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如考试严重舞弊等);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且通过答辩委员会审议;

3.上交毕业论文所有纸质文档(含开题报告书、任务书、答辩申请表、答辩评审表、论文正文(上有诚信签字));电子文档交指导老师,所借实验仪器已经归还,实验室已整理(以指导老师证明为准,没有交电子文档和整理实验室的,即使答辩通过,也不上报成绩,由此引起毕业证不能发放由学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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