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4-2015年度团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05 点击数:

各团总支:

按照《团章》规定,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以确保团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为做好我校2014-2015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团费收缴和管理是共青团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缴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体现团员组织观念,保持团员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促进团组织活跃,强化团员意识、履行团员义务和增强组织观念,同时也是加强团员管理和衡量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按规定缴纳团费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更是一条政治纪律,各团总支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确保实效

对于不按规定上缴团费的团总支,校团委在年终考核评比中会相应扣分,并取消该团总支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三、缴纳标准

6元/人/年

四、完成时限

团费上缴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

 

附:湖南城市学院2014-2015年度团员人数

 

                           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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