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08 点击数:

 

        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1921号)文件精神,寒假期间将继续面向全省大学生组织开展 “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宗旨

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按照“团中央统一规划,省级团委统筹指导,市、县团委自主实施”和“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辖、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形式,引导在外学子返乡参加社会实践。

二、实践内容

“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以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实践、兼职锻炼为主要方式,在校期间进行线上远程工作,有条件的配合完成项目对接、校地对接,助力地方招才引智,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方团的建设和工作。

三、有关事项

1、参加实践的大学生于2020115日前根据自身的工作需求与对应的县市区团委对接,各县市区团委尽快明确寒假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名单。市州团委汇总各县市区情况后填写《湖南省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人员报送表》于20201171700前报送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本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2、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为此次参加 “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提供全额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包含人身意外险、人身寿险、急性病治疗、交通工具意外险等全面保险保障,分30天期、1年期两种类型。团省委根据各地区实际参加人员报送投保名单。未满18岁的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应专门向其家长致信告知保险权利和义务。

3、团省委根据各市州团委报送的《湖南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人员报送表》向团中央报送投保人员名单,确定寒假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的正式人选。

4、各县市区团委根据报送的明确参加实践人员名单及社会实践周期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结束后,各市州团委于2020216日前汇总收集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心得体会,撰写本市州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寒假工作总结报送团省委。

 

附件: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岗位需求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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