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发〔2019〕 号
                             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
 “金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经2019年5月9日的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城市学院
 2019年5月9日
 
  
  
 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实施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一流课程”建设,推进课堂革命,打造“金课”,淘汰“水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从2019年开始实施“金课计划”,在3年内打造350门左右的“金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金课计划”的实施。“金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于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分管课程建设副处长、学校教学督导、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相关科主任、学院部分教学优秀教师任成员,负责“金课”的遴选、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 二级学院成立“金课”建设与考核工作小组(简称学院“金课”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研究制定学院课程遴选、推荐、建设办法;并根据学校考核办法,结合学院专业和课程实际,完善考核细则,报学校工作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学院“金课”建设与前期考核。
 第三章 申报与考核
 第四条 “金课”申报每学期进行1次,每名教师每次限报1门,课程类型不限(基础课程优先、核心课程优先,理论课优先)。教师首次申报的“金课”须为理论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020年后可列入“金课”申报,比例不超过学院当次申报数的25%。
 第五条 学校“金课”工作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初下达下一学期学校“金课”申报指标和具体要求,教师向课程归属学院提交“金课”申报材料,学院“金课”工作小组组织遴选,报学校审批立项,经学校当学期考核通过的课程认定为“金课”。
 第六条 “金课”对应“金课”授课教师或“金课”授课团队。
 (1)“金课”授课教师应承担某计划课时不低于32学时的课程,或承担某门课程中至少32学时教学内容(指理论课,实践课则不少于40学时,以下同),且通过该课程考核;
 (2)“金课”授课团队是不同任课教师(2-4人)承担同一门课程(计划课时不少于32学时),集体备课,在不同班级独立完成所有教学任务,且所有任课教师均通过考核;或一门课程(计划课时不少于48学时)由多人任教(2-4人,单个教师承担计划课时不少于16学时),所有任课教师均通过考核。
 第七条 “金课”分为A类和B类,A类在B类基础上遴选。学校“金课”工作小组根据建设目标,研究制定“金课”考核办法。当年有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参与“金课”考核,未通过考核的课程须建设至少半年后方可再申报。
 第八条 B类“金课”考核由专家随机听课、学生评教、教学过程性考核3个环节组成,且须通过全部3个环节的考核。每个环节单独设立考核要求,只有达到上一环节的考核要求,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第九条 B类“金课”考核以学院考核为主,学校考核为辅。每门课程学院组织听课不少于8次,学校组织听课不少于4次,学院和学校对以团队申报的课程的每位教师听课均不少于1次。听课可采用现场听课和视频听课相结合。学院“金课”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定或批准的考核办法,严格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后推荐上报(含通过学院考核的教师及课程、考核分数,得分排序),考核过程材料存档备查。
 第十条 学校工作小组对学院推荐为B类“金课”,且排名前40%的课程及其考核材料进行审定;对排名后60%的课程随机抽取1~2个复评,若复评不合格,则该课程及学院排名之后的课程均取消当次“金课”评选资格;全校所有课程考核汇总后,再按学校当次立项B类课程数进行末位淘汰。
 第十一条 A类“金课”由学校工作小组组织考核,全校B类“金课”考核排名前40%的课程进入考核范围。A类“金课”考核含公开课、网络视频资源建设、教学效果等评审,三项合计得分排序,当次推荐课程数前20%可评为A类“金课”。
 第十二条 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教学能手、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及信息化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师参赛的课程直接认定为B类“金课”(不能直接认定为“金课”团队),可进一步申报A类“金课”。80名教师及以上的学院每次申报不超过2门,其它学院每次申报不超过1门,不占当年学院申报指标。考核未通过,至少1年后方可再申报。
 当年考核为B类“金课”的课程,在继续建设至少1年后,经二级学院“金课”工作小组推荐,可参与学校A类“金课”的考核,但每个学院每次申报不超过1门,按第十一条所述方法考核。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 考核通过后,学校奖励每门B类“金课”1万元,每个B类“金课”团队2万元,每门A类“金课” 2万元,A类“金课”团队3万元(直接认定的B类“金课”不予奖励,若继续考核为A类“金课”,奖励与上同)。2年后须重新申请复核,考核小组随机检查,达不到要求则撤销其“金课”资格。
 第十四条 “金课”考核结果应用于部分评优评先和项目评审。
 (1)在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中优先。
 (2)2021年起(指申报该年度相关项目,以下同),“金课”作为评选教学新秀的优先条件,评选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的必备条件。
 (3)“金课”作为教学相关省级及以上项目,如精品视频课程、微课等的必备条件。
 (4)“金课”作为评审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和平台等的优先条件, 2021年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主持人,60%须来自“金课”授课教师(团队),2022年后四分之三须来自“金课”授课教师(团队)。
 (5)“金课”是教师晋升高教系列(教学型、教学科研型)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教师主持或参与立项的国家或省级“双万计划”项目(国家级排名前5,省级排名前3),可视同满足此要求)和加分项目(一门A类“金课”对应一个一般省级科研项目,B类“金课”对应一个厅级科研项目),其中教学型高级职称评审须获得A类“金课”。
 第十五条  “金课”将作为以后学校全员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作为以后课时酬金计算的重要因素。
 第十六条 “金课”数量和质量纳入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核心指标,学校在二级学院“一流专业”建设费中设置一定比例的“金课”建设与培育经费。
 第十七条 “金课”授课教师有讲授示范课、随时接受全校教师的观摩听课学习、参加学校及省厅教学竞赛的义务。A类“金课”授课教师可直接进入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信息化教学竞赛、精品视频课程等的校内选拔赛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金课”考核细则由学校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修订完善。
 第十九条 本“金课计划”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金课”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2.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3.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教学过程性考核指标
 4.湖南城市学院A类“金课”公开课考核表
 5.湖南城市学院A类“金课”网络课程资源考核表
 6. 湖南城市学院A类“金课”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考核表
 
  
  
 1.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学院部分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学校审批)
 
  
   
    
     | 教师姓名 |   | 教师所在学院 |   | 
    
     | 课程名称 |   | 授课班级 |   | 学生应到        人, 实到         人 | 
    
     | 授课章节(或内容) |   | 
    
     | 听课时间 | 第   周   星期    第   节 | 上课地点 |   | 
    
     | 授课内容简明记录: | 
    
     | 评价项目 (分值) | 评价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 教学态度 (10分) | 准备充分,资料齐全、规范。 | 5 |   | 
    
     | 仪表端庄,着装得体,精神饱满。 | 5 |   | 
    
     | 教学内容 (15分) | 内容充实, 能联系实际,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成果。 | 5 |   | 
    
     | 融入课程思政和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 10 |   | 
    
     | 教学方法与改革 (25分) | 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形式灵活多样,启发学生思考和联想。 | 15 |   | 
    
     | 合理、有效地运用教学媒体和教学艺术。 | 10 |   | 
    
     | 教学能力 (30分) | 教学基本功扎实,内容娴熟,详简得当,表达流畅;知识点清晰,重点突出、难点突破。讲课有激情,感染力强。 | 20 |   | 
    
     | 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强,教学有特色。  | 10 |   | 
    
     | 教学效果 (20分) | 能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生听课情绪饱满,课堂气氛好,师生互动好。 | 10 |   | 
    
     | 学生听课认真,到课率高、前排就坐率高。 | 10 |   | 
    
     | 合 计 | 100 |   | 
    
     | 对课程教学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听课专家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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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平均分须达到85分方可进入学生评教环节。
 
  
  
 2.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学院部分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学校审批)
 
  
   
    
     | 教师姓名 |   | 开课学院 |   | 
    
     | 课程名称 |   | 年级专业 |   | 
    
     | 序号 | 评价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 1 | 语音清晰准确,表述流畅。 | 10 |   | 
    
     | 2 | 讲课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 10 |   | 
    
     | 3 | 融会贯通教材,归纳能力强,重点突出。 | 10 |   | 
    
     | 4 |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能力培养。 | 10 |   | 
    
     | 5 | 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解析范例具有启发性。 | 10 |   | 
    
     | 6 | 批改作业认真、及时,定时答疑。 | 15 |   | 
    
     | 7 | 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 15 |   | 
    
     | 8 | 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获得感强。 | 20 |   | 
    
     |    合 计 | 100 |   | 
    
     | 对课堂内容或其他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 
   
  
  
 备注:学生评价由课程归属学院教学办主任组织进行,教务处参加;在教师上课教学班抽选学生20名进行评价(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达到85分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3.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过程性考核指标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价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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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教学资料(15分) | 1.教案、PPT、讲稿等资料准备齐全、规范(5分); 2.教案等质量高,内容更新及时(5分); 3.课堂教学设计合理,有创意(5分)。 | 查看教学大纲、教材、教案、PPT、讲稿等 | 
 | 
   
    | 2.教学内容和方法(20分) | 1.课程内容支撑学生核心能力培养;教学体现新知识、新技术(5分); 2.融入课程思政和创新创业教育(5分); 3.实施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如采用研讨式、案例式教学、翻转课堂等(10分)。 | 
 | 
   
    | 3.辅导学生(10分) | 1.认真批改作业,次数达到要求(5分); 2.开展课后辅导和答疑,及时帮助学生学习,引导学生积极向上(5分)。 | 查看辅导答疑资料或网上答疑记录;检查作业和实验等批阅次数与质量  | 
 | 
   
    | 4.考核与评价(25分) | 1.考核次数达到要求,注重能力考核(5分); 2.学生考试成绩好,学习效果好(5分); 3.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全面,材料齐全,评价标准合理,记录及时(5分); 4. 按章节建立试题库,题型设计合理、难易适度(10分)。 | 查看试卷、试卷质量分析、考试成绩、学生实验报告等;平时成绩评分标准,考核过程材料(考题质量、考试次数(至少3次)),评阅、考试结果;查看试题库 | 
 | 
   
    | 5.教学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资源建设(20分) | 1.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手段(5分);2.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建立课程网络资源(10分); 3.开展网络辅助教学活动(5分)。 | 查看网络平台上课程建设材料(数量和质量),及辅助教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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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加分项目(10分) | 1.近3年(含申报当年,以下同)教学竞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三等奖加6分(不重复); 2. 近3年微课竞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5,6分(不重复); 3. 近3年相关教研教改项目、课程、教学平台建设(主持):校级加2分,省级加5分; 4. 近3年相关教研论文(一作):一般刊物加2分/篇,C刊(核心版)加6分; 5. 近3年教学名师工程:教学名师加5分,教学能手加4分,教学新秀加3分; 6.上年度课程考核:优秀加2分。 | 单项加分不超过6分,各项合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 
  
 
 备注:1.学院部分课程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报学校审批,如《高等数学》的“网络资源建设”可调整为15分(不少于10分),“辅导学生”调整为15分……);
 2.教学材料评价得分达到80分方可进入“金课”评选。
 
  
 4.湖南城市学院A类“金课”公开课考核表
 
  
   
    | 内容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说课(针对课程总体) 时长:4-5分钟 | 1.教学目标 | 确定课程整体教学目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情况和认知特点来确定恰当的教学目标。 | 12 |   | 
   
    | 2.教学对象分析 | 准确分析教学对象学习本课程的原有基础和现有困难,因材施教,采取的教学对策有助于学生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和心理障碍。 | 12 |   | 
   
    | 3.教材分析 | 教材分析透彻,整体把握教材内容。对教学内容的处理科学合理;教学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 | 12 |   | 
   
    | 4.教学设计 | 课程教学总体设计合理、新颖,能实现教学目标;导入、结束等重要教学环节设计科学合理;教学手段的选用能最优化地达到教学目的,能恰当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 | 14 |   | 
   
    | 授课(针对授课节段) 时长:10-11分钟 | 5.教法学法 | 根据课程节段特点,应用先进教学理念、提出合理的教学方法、模式和策略,能体现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 | 14 |   | 
   
    | 6.授课基本功 | 板书工整规范;课件美观、播放规范;教态自然,精神饱满,富于感染力;语言生动形象。讲课条理清楚,表达准确;按规定时间完成。 | 12 |   | 
   
    | 7.教学效果 | 教学有吸引力,能激发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的兴趣,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好。 | 12 |   | 
   
    | 8.教学态度 | 教学态度端正认真、积极进取、责任心强。 | 12 |   | 
   
    | 15分钟 | 合  计 | 100分 |   | 
  
 
 1.时间规定:4-5分钟说课加10-11分钟授课(合计不超过15分钟)。
 2.每位老师提前30分钟抽取一个教学节段;抽签范围为10章的内容(抽签范围为预先准备的10个章节内容;少于10章则提供课程所有章节),从抽到的教学章中抽取一个教学节段。
 
 5.湖南城市学院A类“金课”网络课程资源考核表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基本信息 | 教师基本简历、办公地址、个人照片、电子邮箱、研究方向、教学成果、承担课程。 | 5 |   | 
   
    | 课程简介,教学内容,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学计划、考核方式。 | 5 |   | 
   
    | 课程内容 | 完整的以教学单元为单位的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 | 10 |   | 
   
    | 理论部分较完整的视频录像,典型实践教学环节的操作或指导视频录像。 | 20 |   | 
   
    | 各章节的习题或思考题;分章节的试题库,附参考答案,习题和试题库等以考核学生能力为主。 | 20 |   | 
   
    | 教学节点框架整齐,逻辑及层次清晰,便于学生自学。 | 10 |   | 
   
    | 师生互动 | 与学生在线讨论和答疑 | 10 |   | 
   
    | 老师在线布置作业,学生在线提交,老师在线批阅,学生可在线查看批阅情况 | 10 |   | 
   
    | 线上考试:试题、批阅、成绩反馈 | 10 |   | 
   
    | 合  计 | 100分 |   | 
  
 
  
 6.湖南城市学院A类“金课”过程性及教学结果考核表
 
  
   
    |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备注 | 
   
    | 过程考核 | 1.平时考试次数(不少于5次)(15分); 2.考试试题质量(题型题量、是否要注重学生能力考核)、评价标准(5分); 3.批阅情况及考试成绩(15分); 4.考情分析及针对性措施(15分)。 | 50 |   | 
   
    | 期末考试 及总评 | 考试试卷(是否符合教学大纲,题型、题量、难易度),教师批阅情况,学生考试成绩;总评成绩及组成。 | — | 卷面及格率等未达到同期同科目平均值则一票否决 | 
   
    | 合  计 | 5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