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教通〔2018〕36号 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

作者:田雪萍 时间:2019-02-23 点击数:

  湘城院教通〔201836

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校2019届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加强对2019届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科学规范,保证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学校决定从2019届学生起,启用 “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综合训练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

1.各学院成立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综合训练与就业、考研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综合训练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从而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2.认真做好毕业综合训练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毕业综合训练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08]80 2018年修订)的要求,加强毕业综合训练的选题与审题、指导教师与学生、答辩与成绩评定、质量监控等过程管理工作。明确各过程的规范化要求,制订好毕业综合训练的教学计划。

3.201810月中旬开展毕业综合训练的动员工作,向全院师生宣讲从2019届起启用“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并按系统工作流程严格进行过程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确保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毕业综合训练选题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选题程序操作,把好“选题”关: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应用型专业应保证至少有50%以上的毕业综合训练在实验、实习 、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2.要加大对课题的征集力度,按专业做好学生选题指南一览表,保证备选课题超过学生人数。选题原则上应是一人一题,且各专业近三届不得有重复。

3.课题应严格执行教研室(系)、学院审核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在努力增加课题数量、拓宽课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师生申报课题进行审查,并对课题给出审核评议的结论。

4.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学生必须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查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安排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师做指导教师,助教(硕士研究生除外)不得单独指导毕业综合训练。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人数不超过10名,或指导毕业设计人数不超过8名。

2.鼓励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综合训练的指导工作。

3.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加强对在校外完成毕业综合训练学生的管理。学生一般不得在校外作毕业综合训练,如确有必要申请在校外做毕业综合训练,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具体申报程序可参见 “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2),其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内相关工作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未办理审批手续,一律不予承认。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根据本学院制定的相关文件与要求,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院级毕业综合训练的管理工作。

2.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有序推进。学校将组织督导团进行全程督查。

3.继续对2019届本科专业毕业综合训练进行诚信检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试点推进盲审制,确保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凡以论文形式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学生须在答辩前3周完成毕业论文诚信检测工作,教务处进行抽查,并按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综合训练诚信检测管理办法(湘城院教字[2015]02 2017年修订)执行。

4.加强对毕业综合训练档案管理,建立毕业综合训练档案专柜,按规定要求整理资料并建档。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大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2: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

                           2018109


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申请人

 

专业名称

班级学号

     

家长联系电话

本人联系电话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接纳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辅导员意见

须和家长电话联系沟通

   签名                      

校内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专业教研室意见

签名                      

学院意见

签名                      

注:①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1周为申报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1周。

②申请时请务必提供六个附件材料:“个人申请报告书”、“接纳单位意见”、“校外指导教师个人简历”、“校外指导教师职称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校外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校外期间人身保险(复印件)

③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由学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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