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思路
听评课分学院听评课、学校督导听评课、学校管理部门听评课、学校名师听评课组成。填写《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计划”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并存档。
1. 学院听评课
非团队课程不少于8次,团队课程每位成员不少于1次(总计不少于8次),于下周提交详细的听评课安排(《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金课评审听评课安排一览表》)。
2. 学校督导听评课
非团队课程不少于4次,团队课程每位成员不少于1次(总计不少于4次),详细安排见《2019年下期湖南城市学院金课评审听课要求及课程安排一览表》,须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责任到人。
3. 学校管理部门听评课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等管理部门人员随机听评课。
4. 学校名师听评课
学校给每学院聘请1名在各级教学竞赛获奖或课程立项的教学名师听评课,每位申报教师至少听评课1次。
二、基本原则
1. 分配任务时,听课人员的专业背景最好与听课对象紧密相关。
2. 听课时,首先在学院内部打分排名;如果学院人数较少,则按学科打分排名。
3. 听课打分必须有凭有据,客观公正,严格根据金课文件中的表格进行,并认真填写、存档。
4. 听课次数必须达到表中要求,要根据教学安排,合理分配听课时间,不要集中在某一较短时间内集中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