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化学实验教学要求和基础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验室的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化学实验室是隶属于湖南城市学院,着重服务于本院及其他院、系需开设基础化学实验课程的本科学生,也力所能及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与咨询。
二、基础实验室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基础化学实验各分室、实验人员和实验设备,要打破专业和实验分室界限,由基础化学实验室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三、实验室的物品、仪器设备均由基础化学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这样有利于实验教学的整体安排,有利于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四、基础化学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院任免,全面负责实验室各项管理工作。
五、基础化学实验室及各分室的主要职责:
1、基础化学实验室要服务于实验教学,根据实验教学计划,每年按学校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试剂购置计划,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2、各实验分室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
3、基础化学实验室加强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之纳入实验教学的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环境、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学校和化学系统一管理、全面落实。
4、基础化学实验室要实行科学化管理,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实验设备、实验设置、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5、加强基础化学实验室的开放管理,拓宽实验教学的受益面,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6、参加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优化实验内容。积极组织和编写具有特色的实验教材,制定适合实验教学改革的实验教学大纲,改革实验教学的方法和实验成绩评定方法,加强实验课的管理。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