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所有项目原任务书中计划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工作或研究总结工作,并要求在规定日期前结题。
2. 主持人应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3. 由于市科技局项目结题以后由市科技局负责评审,2017年及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市科技局项目,均需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逾期未结题者,将按撤项处理。
二、材料要求
(一)结题材料
1. 省教育厅项目、市科技局项目(材料1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2.省自科基金项目(材料2份):① 结题表;② 任务书或合同书;③ 项目研究报告; ④ 附件材料;
3. 其他纵向项目按立项部门具体通知要求执行。
(二)附件材料
1. 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2. 专利证书复印件;
3. 著作原件;
4. 鉴定证书。
(三)说明
1. 如立项部门对结题另有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 所有结题材料请用A4纸胶装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
3.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会把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发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要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插入电子文档,再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中填报。(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湖南城院科研管理群”,群号:152623411)
4. 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结题验收还需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http://61.187.87.57:9527/Reportsubmit/),纸质结题材料提交后,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将统一发给项目负责人邮箱,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黄卉,84586791)。
三、时间要求
1.教育厅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4年;
2.科技厅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
3.其他市厅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在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不按时结题的,将按照《湖南城市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70号)及《湖南城市学院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湘城院发〔2020〕8号 )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2. 各类结题材料表格请在科研处网页(http://kjc.hncu.net)的“下载专区”下载;
3. 所有项目需填写“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单独提交1份,不需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4. 所有结题材料 (结题申请表和附件等,以及“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都请发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文档请按以下格式统一命名:项目编号+立项单位项目结题材料+负责人姓名;
5. 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5月10日-5月20日。
五、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受理地点:一办公楼408室;
联系人:罗东霞
联系电话: 6355075
邮箱:6318709@qq.com
(转自科技处通知网址:http://kjc.hncu.net/info/1012/18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