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作者: 时间:2013-11-20 点击数:

湖南城市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班级考核制度(试行)

201310月开始试行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院同学,改善我院的学风班风,促进我院同学学习进步,并使我院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对各班级的考核条例如下:

一、    执行机构:校园文明先锋队、保卫部

二、    考核办法:

1、         每班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考核成绩分年级排名;

2、         由各部门对班级进行监督、考核,每月25号各部门将考核内容交给校园文明先锋队或者保卫部进行汇总;

3、         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每次评出一个“优秀班级”与一个“低分班级”,“优秀班级”为当月最高分班级,“低分班级”为当月最低分班级;

4、         其余未在本条例具体规定之内的情况,请各部门参照《学生手册》相关条款以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

三、    考核方案

每月分年级评选出一个“优秀班级”与“低分班级”,累计到学期末,作为期末班级考核的考核依据。期末考核时,对于每月被评为“优秀班级的班级给予公开表扬。对于每月被评为”低分班级“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连续两月被评为“低分班级”的班级将取消其评选优秀班集体的资格,所在班级班长需向年级铺导员做思想汇报。

四、    各部门具体考核细则:

1、         办公室:要求班长或团支书到会的会议时,班长或团支书未及时出席,扣0.2/班,两人都未到会,扣1/班;班长会议班长未到会,扣0.2/班。

2、         学习部:早、晚自习迟到、早退及违反早、晚自习纪律者,扣0.2/人;早晚自习缺勤及日常查课发现逃课者,扣1/人;各班学习委员不配合工作,扣0.5/班。参加辩论赛以及征文比赛,在院里拿名次,加0.1/人,在校里拿名次,加0.2/人。

3、         大艺团:班级不配合工作开展,酌情扣0.5-1分。积极参与文娱活动,有节目入选院里加0.2/班,有节目入选院里,0.5/班。入选校里,0.5/班。

4、         青志:各项志愿者活动班级不积极参与扣0.2-1分,;在活动中表现不积极,扣0.2分。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班级,酌情加0.2-0.5分。

5、         社团部:新生才艺大赛到场人数未达到指定人数,扣0.5/人;未能积极配合参与的班级,扣1/班。

6、         先锋队:文明岗哨及安全巡逻时,班级未安排人员出勤,扣1/班,出勤人数未达到指定人数,扣0.5/人,迟到早退,扣0.5/班;校园职场大赛期间,班级未有队伍参赛,扣1/班,积极参与校园职场大赛,在院里获取名次,加0.1分,在校里获取名次,加0.2分。

7、         心理部:心情稿件未上交至指定数量,扣0.2/份。心情稿件被选上,加0.1/份;“我手写我心”心情语录,表现最差的两个班级分别扣1分。

8、         宣传部:团讯稿件未交到指定数量,扣0.2/份。团讯稿件被录用,加0.1/份;微博关注量每班达到本班人数的90%,每班对院里微博转发量达到100%,加0.1分。

9、         组织部:政治学习时人数未到齐,扣0.5/人。政治学习表现优秀,分数达到98分以上的班级,加0.2/班。

10、    维权部:奖助贷办理期间,未在指定日期前交奖助贷申请资料,扣1/班,有交资料但资料不齐,扣0.5/人;厨艺大赛时,每班到场人数未达到指定人数,扣0.2/人。在大赛中,获取一等奖,加0.2分,获取二等奖,加0.15分,获取三等奖,加0.1分,其余奖项,加0.05分,“3·15”维权周班级未达到指定出勤人数,扣0.2/人。

11、    保卫部: 安全巡逻时,班级未安排人员出勤,扣1/;出勤人数未达到指定人数,扣0.5/人。迟到早退扣0.2/班。

12、    体育部:晨练时人数未到齐,扣0.2/人;校运会期间班级同学积极参与比赛,加0.2分,院里获得拿到名次,加0.1/人,校内获得名次,加0.2/人。

13、    宿管部:劳卫检查分数为94分的寝室,扣0.5/班,93及以下,扣1/班;文明监督违纪率第一,扣0.5/班,违纪率第二,扣0.3/班,违纪率第三,扣0.2/班;班长会议未到,扣0.2/班;寝室成员不配合宿管工作,扣0.2分。文明寝室,加0.5分,表扬寝室,加0.2分;一个月内全班寝室劳卫检查文明监督中从未扣分,加0.5/班。

14、    女生部:有院篮球宝贝,加0.1/班;班级有礼仪小姐出席活动,加0.1/班;男模竞选进入校里参加复赛,加0.1/班。

15、    科创部:科技创新大赛以及知识竞赛期间,班级未有队伍参赛,扣1/班,积极参与比赛,在院里获取名次,加0.1分,在校里获取名次,加0.2分。

16、    附加项目:各项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勤或人数未达指定数目,扣0.2/班。

五、    备注:

1、         本条例对大一至大三所有班级均有效。

2、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两日内提出意见,如    情况属实会予以更正,两日后不予受理。

3、         考核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期末进行总结。

4、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城市学院化学环境与工程学院团学会所有。

六、    附加内容:

1、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联系先锋队队长以及保卫部部长。先锋队队长吕娟:15526395237,保卫部部长张伟韬:18773701529

2、         此考核制度与各班评优评先资格直接关联,请勿轻视。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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