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为迎接教务处对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展,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确保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我院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内容
1. 采取各系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
2.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初稿等完成情况及质量;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及学风情况;
(4)指导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指导学生按计划开展工作情况。
二、检查安排
1. 材料的准备与收集阶段(4月13日-至4月21日):
(1)开题报告、任务书、原始记录本、原始指导记录;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更新;
(3)论文初稿或二稿的修改稿(电子版或纸质版)
(4)中期检查鉴定表
请2017届本科毕业生将上述材料交给相关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将材料签字后按专业上交各系,截止日期4月21日下班前。
2. 自查阶段(4月22日-4月24日)
各系认真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检查工作记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撰写自查报告,并合理安排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 学院抽查阶段(4月25日-4月26日)
学院根据各专业的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学院的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自查报告。
三、检查要求
1. 毕业生积极同指导教师联系,并按时间节点上交开题报告、任务书、原始记录本及论文初稿;
2. 对未按期完成相关工作的同学将根据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3. 开题报告指导意见及原始指导记录要求内容具体、针对性强。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