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和培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第一条 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
第二条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推优”工作成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渠道,采取党校团校培训、落实培养联系人、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措施,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第二章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第三条 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感强。
第四条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入党动机端正,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第五条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第六条 学习刻苦,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学习成绩良好。
第七条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实践。工作上认真负责,积极表现,能够带领周围的同学配合好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勇于迎难而上,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
第九条 广泛联系群众,能够及时反映群众中存在的问题,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十条 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或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白。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定。
1. 考察期内补考超过两门,或出现重修现象的;
2. 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 在学院、学校文明督查及劳卫检查等日常管理中有违纪行为不能申请撤销的;
4. 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听党课和党内有关活动等;
5. 出现有损个人形象及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的。
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考察)
第十二条 考核目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和培养工作。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
第十三条 考察期限。自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不少于一年,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发展对象和发展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考核组织。由党支部指定联系人负责考察和培养,在党务小组与团学会组织部的协助下,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日常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70以下)、差(60分以下)三个等级。一年内考察结果为“优秀”的,可优先推荐为发展对象,选送到学校党校学习,并优先考虑发展为预备党员;考察结果为“一般”的,联系人必须找其谈话,指出缺点和不足,延长考察期,继续考察、教育和培养。考察为差并违反第十一条规定,在群众中形成不良影响的,经教育无明显改进者,清除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学习成绩、思想汇报、参与党内有关活动及政治理论学习(党培)、承担社会工作以及参加集体(公益)活动及表现、群众基础、受奖励、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等七个方面具体考核。
(一)学习成绩(30分)
1. 参考依据:各班级学生学期成绩总评;
2. 评分标准:
(1)班级前5%(含)30分; (2)班级5%~10%(含) 25分;
(3)班级10%~20%(含)20分;(4)班级20%~30%(含)15分;
(5)班级30%~40%(含)10分。
(二)思想汇报(10分)
1. 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至少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一篇思想汇报(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起);
2. 评分标准:
(1)思想观念正确、观点鲜明,5分;
(2)格式规范,能结合实际并能表达个人真情实感,3分;
(3)书写工整,2分。
(三) 参与党内有关活动(听党课、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及政治理论学习(党培)(15分)
1. 参与党内有关活动(听党课、列席支部党员大会),5分
入党积极分子每年至少参加2次党课学习、列席2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实践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
2. 政治理论学习(学院分党校培训),10分
通过党培,5分;
党培成绩在90分以上加5分; 党培成绩在80分以上加4分;
党培成绩在70分以上加3分; 党培成绩在60分以上加2分。
(四)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和集体(公益)活动,主动服务同学(20分)
1. 担任一定的职务并履职尽责,或积极参与班集体与团支部建设和优良学风建设(如查课),在工作中做出成绩,服务效果良好,得10分;
2. 积极参加学院宿舍楼栋大厅执勤、卫生大清扫等实践活动,得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五)群众基础(10分)
1. 经党组织征求所在班级同学的意见,考察群众意见和日常表现;
2. 评分标准:
(1)入党积极分子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95%以上(10分);
(2)入党积极分子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80%以上(7分);
(3)入党积极分子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60%以上(5分);
(4)入党积极分子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不得低于50%。
(六)所获奖励(10分)
1. 参考依据:所获荣誉证书;
2. 评分标准:
(1)荣获省市级或省市级以上奖励(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大学生技能竞赛),6分;
(2)荣获校级奖励(含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4分;
(3)荣获院级奖励(含院优秀干事、优秀团干部等),3分;
(4)所在寝室获文明寝室称号,2分;
(5)所在班级、团支部荣获先进集体称号,1分。
注:对同一系列荣获多项奖励者不重复加分,以级别最高的奖励作为评分标准。
(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填写(5分)
1. 书写工整、规范,2分;
2. 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及表现,考察内容填写详实,3分。
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最终解释权归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
附件: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学生第____支部第____小组)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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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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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入党 申请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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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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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30分) |
评分: 学习委员签名: |
思想汇报 (10分) |
评分: 党小组组长签名: |
群众基础 (10分) |
评分: 团支部书记签名: |
实践活动 (20分) |
评分: 党务秘书长签名: |
获奖情况 (10分) |
评分: 党务秘书签名 : |
支部活动与党培 (15分) |
评分: 组织部部长签名 : |
考察表填写情况 (5分) |
评分: 培养联系人签名 : |
支部评定 (100分) |
总分: 考核等级: 综合评定意见: 支部(副)书记签字: |
注:所有栏目由学院学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党务秘书组、组织部共同负责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