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工作会议制度,达到交流工作、解决问题、相互学习、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加人员
全体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学院党政领导、班主任、党团重要学生干部以及相关人员参加。
二、召开形式
1.传达精神,通报情况。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指示,对各自负责工作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2.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突出工作落实效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3.理论学习,经验分享。学习上级精神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文件,针对学生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互相交流学习。
4.参观调研,实践锻炼。适时可组织辅导员赴兄弟院校观摩学习。
三、会议内容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学风建设与学生日常管理
3.学生党务工作与共青团工作等
4.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政与危机应对
5.公寓管理、学生资助评奖推优工作
6.招生与就业工作、思政研究及其它
四、召开程序
1.工作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征得学工负责人同意可临时召开,学工办主任负责辅导员会议的召集和组织。
2.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会前做好签到、总结发言和相关材料准备,开会期间应关闭手机或者静音,无特殊情况开会不得请假。
3.会议内容要做好详细记录,会后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