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爱校、护校”文明修身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5-23 点击数:

 

一、教育活动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爱校、护校、兴校、荣校”的热情,增强“湖南城市学院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行为认同,深化推进学风建设,提升大学生文明素养,展现城院学子学风优良、文明礼貌、勠力同心、拼搏奋进的风貌。

二、教育活动时间

    常态化开展

三、教育活动参与人员

全校学生

四、教育活动内容

(一)教学区是开展课堂学习、自主学习的主要场所。为全面规范学生课堂学习和自主学习行为,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做到:

1.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好复习和预习,巩固已学知识,熟悉新课内容,提高课堂学习效果;

2.上课时带好教材、课堂笔记本和有关文具,提前进入教室,并依次前排和中间座位就坐,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3.尽量不带手机进入教室,或在上课铃声响前将携带的手机入袋;

4.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或赤脚,带早餐、零食等进入教室;

5.上课时应精力充沛、专心听讲,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6.值日生应在教师上课前擦好黑板,上课前清点到课人数,并报告任课老师;

7.学生上完课后,不留下任何垃圾,保持教室卫生。专业教室应经常打扫。

(二)公寓区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按照“文明整洁、学风优良、和谐互助、安全有序”的要求,要求做到:

1.不乱扔垃圾,及时打扫宿舍卫生,自觉保持宿舍内务干净整洁;

2.不乱张乱贴,宿舍施行门前“三包”,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

3.不晚归、不夜不归宿,按时就寝,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4.不大声喧哗,不开展不健康的活动,不影响他人学习、生活;

5.不男女串寝,不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不带宠物进公寓,宿舍内不饲养宠物,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7.自习时间自觉杜绝玩游戏、看视频、打牌等影响学业的行为;

8.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不使用违规或大功率电器,人走电断;

9.尊重老师、配合学生干部日常检查,做到礼貌待人、热情待人;

10.团结友爱、和谐互助,发现不正之风,敢于制止、善于制止;

1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理性调控个人情绪,自律自省自强自立。

(三)在其他公共区域,良好的文明素养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倡导大家做到:

1.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公共场所卫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2.排队购票、进场、就餐,不插队,不大声喧哗,不起哄滋事;

3.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自觉保护古迹,不乱涂乱画;

4.尊老爱幼,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者让座,不争抢座位;

5.爱惜粮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遗留任何垃圾;

6.互帮互助,热心周到,遇到需要帮助者及时伸出援手。

五、教育活动方式

1.召开主题班会,加强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教育;

2.开展学生公寓内“我爱我家”等系列主题活动;

3.成立学生文明监督小分队,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完善学生公寓“寝室长—楼栋长—学院宿管部—学生公寓团委、学生会”四级信息平台,畅通阳光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学生对文明环境的诉求;

5.建立机关各科(室)、学院各系(室)、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一对一”或“多对一”联系寝室制度;

6.加强学生公寓“学风督查、晚寝检查、文明督查、劳卫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学生公寓“文明整洁、学风优良、和谐互助、安全有序”。

六、教育活动要求

1.组织完善,领导重视。各学院成立大学生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任组员,积极开展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

2.制度健全,目标明确。各学院要制定文明督查制度,明确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召开主题班会,实施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下寝帮扶、上课监督等措施,帮助学生牢固树立优良学风、文明规范意识。

3.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学院制定寝室学风、文明考核细则,评定文明寝室、学风优良寝室,实行挂牌制度,表彰先进、树立模范典型,打造标准化寝室模板,引导学生向标杆学习、改进。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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