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田雪萍 时间:2019-12-05 点击数: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湘城院教字[2008]6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优对象

考核对象:我校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评优对象: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近1年来工作中无任何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评优名额

按照《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湘城院教字[2008]69号)文件规定进行。

三、考核与评优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工作表现个人填写并提交《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

2.学院综合评议。在学院考核小组主持下,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同时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学院评出的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推优结果要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人选进行集中审核,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实验中心(室)主任负责将附件1、附件2(含电子版)以及推荐为优秀实验室工作者的相应支撑材料于20191225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办。联系电话:4322019;报送材料邮箱:360032527@qq.com

 

附件(城院教务工作群、实践教学群可下载):

1.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2.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91129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年度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岗位


专职/兼职


所在学院、实验中心(室)


个 人 总 结

(根据岗位职责,在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出勤等方面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可附页)

实验室考核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院考核意见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教务处审核

意见

 

 

位(盖章)












注: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页。此表请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

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度

学院(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考核等级(打√)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不称职






































































































































































备注

合计(人)





比例(%





实验中心(室)负责人: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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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7-6353033  邮编:413000